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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等6部门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有关管理措施|界面新闻 · 快讯

  • 土味情话
  • 2025-05-09 23:27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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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:2025-05-09 23:27:03
5月9日,海关总署等6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有关管理措施的公告。具体如下: 为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涉及实施关税配额管理,贸易救济措施,中止关税减让义务、加征关税措施,为征收